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关于2022年5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2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98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四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永乐镇1980泾造中心

陕西创普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主要包括一条1.5万吨/年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一条2.5万吨/年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4万吨。项目总投资105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2%。


1.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等,严禁随意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2.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要求,场界扬尘排放及在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达到标准限值。运营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标准后排放。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规范处置。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