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关于2022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98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大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6MV加速器)和Ⅲ类射线装置(CBCT、XIGS)项目


秦汉新城兰池二路北侧大医科技城

西安大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包括研发组装生产医用直线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和CBCT、XIGS(Ⅲ类射线装置),并在租赁的3座机房内进行调试,合格后出厂销售。射线装置销售后,由公司人员在客户方进行安装调试。预计年生产销售医用直线加速器150台,CBCT240台、XIGS300台。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4%。

1.定期对安全与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2.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监测制度并确保实施,及时向我局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按相关要求编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上报。3.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辐射工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辐射安全。4.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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