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92号提案的复函

岳华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第6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4月,西咸新区全面履行辖区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后,为解决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诸多障碍,于2017年4月向省委汇报了西咸新区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思路,并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请示》和《西咸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1月19日,梁桂常务副省长听取了西咸新区专题汇报,要求省政府尽快安排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后因中省机构改革,全省各类体制改革均处于停滞状态,西咸新区的改革请示未得到批复。为加快改革进展,2018年12月27日,西咸新区管委会向省编办递交了《关于启动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并多次对接省级有关部门,积极跟进。

西咸新区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准备,于2017年底成立了新区新城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重新调整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和事项,拟将15个方面411项处罚权列入综合执法范围。今年4月,新区再次起草了《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近期将上报省政府,申请在新区范围内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接省级有关部门,同时,在制服统一、执法证件申领、法律文书印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获批,可立即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