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27767662000)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9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BJ23610127767662000)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宇鑫幼儿园使用的 “小碗” 餐具。

(一)2023年11月03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宇鑫幼儿园使用的“小碗”(清洗消毒日期:2023年11月03日)抽样,该样品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宇鑫幼儿园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2023年11月30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宇鑫幼儿园提交《检验报告》通过更换新的消毒设施、规范餐具清洗消毒及清洗消毒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和培训等措施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2023年12月15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宇鑫幼儿园整改后情况进行复核检查,现场对该单位使用的餐具“小碗”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12月26日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单位2023年12月15日使用的餐具“小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