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关于对西咸新区镐学托育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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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61000055565741XL/2025-004204 |
发布日期 |
2025-04-27 11:10 |
来 源 |
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 |
内容概述 |
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于2025年4月27日发布对西咸新区镐学托育服务中心的处罚决定,该中心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被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3060元罚款,法律文书文号为西咸文综罚字〔2025〕D01号。 |
发布时间:2025-04-27 11:10
来源: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西咸新区镐学托育服务中心 | 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 |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对西咸新区镐学托育服务中心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3060元罚款。 | 西咸文综罚字〔2025〕D01号 |
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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