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咸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咸新区功能型低速智能载具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测试道路主体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对西咸新区首批拟开放用于智能网联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进行公示。现将测试道路范围公示如下:
一、道路范围。涉及西咸新区辖区内186条道路,具体见附件。其中部分道路仅开放特定路段,具体范围以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复为准。
二、有关说明。本批次开放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低速无人载具)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包括商业示范),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相关主体可根据需求从本目录中选取合适道路,向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申请开展相关活动,进行相关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或载具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或车辆编码,并在指定的道路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应避开不适合测试时段(如早、晚高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对于违反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如对拟公布测试道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西咸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首批拟开放测试道路目录.docx
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1月22日
电 话:029-33186075
邮 箱:wyf_xxxq@foxmail.com
西咸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