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通告2023年第030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食用农产品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沣西新城渝城味都川菜鱼店抽检的江团(购进日期:2023年10月9日),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7.6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2、在沣西新城川味鲜餐饮店抽检的黑鱼(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0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8.6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3、在沣西新城川味鲜餐饮店抽检的草鱼(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0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8.8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4、在沣西新城好客优鲜果蔬店抽检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1日),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39.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