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3年第033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 、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2类21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51批次,不合格4批次;调味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18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3批次、饼干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糕点24批次、酒类4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肉制品14批次、食糖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3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嘉星楼牛羊肉泡馍馆抽检的糖蒜(购进日期:2023年8月23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62g/kg ,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在沣西新城周氏人和川菜馆抽检的嫩豆腐(购进日期:2023年8月2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出值为120mg/kg,标准值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鲜味稻餐饮店抽检的汤碗(消毒日期:2023年8月30日)、筷子(消毒日期:2023年8月30日),均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在沣西新城沣西里憨憨浇汤臊子面店抽检的小盘子(消毒日期:2023年8月31日),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在沣西新城桔子干菜调味店抽检的标称西安市户县刘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生产日期:2023年3月1日、商标:群斌+图案商标、规格型号:325ml/瓶),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出值为8.84mg/kg,标准值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在户县大王********抽检的白芷(购进日期:2023年8月2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5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在沣西新城艺杰葫芦头餐饮店抽检的小碗(消毒日期:2023年9月19日),大肠菌群检出,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老虞家泡馍餐饮服务店抽检的糖蒜(购进日期:2023年9月11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77g/kg ,标准值为≤0.1g/kg 。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