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4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3年第035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7类1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1批次不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4批次,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33批次,2批次不合格;保健食品2批次、饼干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调味品17批次、豆制品11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8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5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8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饮料4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秦汉新城乐乐家超市抽检的标称三原全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醇芝麻香油(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日、商标:翔鹰+字母图形、规格型号:350ml/瓶),酸价(KOH)检出值为3.6mg/g,标准值≤3.0mg/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抽检的复用餐饮具(盘子)(消毒日期:2023年9月5日)、复用餐饮具(碗)(消毒日期:2023年9月5日),均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在秦汉新城新金阳光商店抽检的标称西安新亿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地猫豆香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3年8月13日、商标:大地猫、规格型号:220克/袋),大肠菌群,CFU/g检出值为110,<10,<10,<10,20,标准值为n=5,c=2,m=10,M=10²。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