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27767611668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5号)

抽样单XBJ23610127767611668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虾捞叨餐饮店2023年10月17日使用的盘子,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虾捞叨餐饮店使用的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虾捞叨餐饮店使用的盘子

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

3.使用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虾捞叨餐饮店使用的盘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具,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4〕2002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在餐具在清洗过程中,冲洗不彻底,对此企业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餐具。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4年 1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