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9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1年第048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4类29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54批次、不合格6批次;蔬菜制品18批次、不合格2批次;蜂产品5批次,不合格1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饼干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调味品53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糕点26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17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27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苏家卤肉店抽检的卤猪头肉、卤口条(购进日期:2021年8月16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16mg/kg、21m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在陕西万兴粒粒香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的糖蒜(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6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在陕西美芙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抽检的鹿血人参阿胶蜜膏(生产日期:2021年5月17日、商标:广膏远、规格型号:280g/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438 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陕西美芙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提出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18g/kg,复检不合格。

4、在沣西新城百众悦百货零售店抽检的酱腌菜(糖蒜)(购进日期:2021年8月13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75g/kg,标准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老屈家品优胡辣汤早餐店抽检的油糕、菜盒(加工日期:2021年10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出值分别为124mg/kg、118mg/kg,标准值为≤100mg/kg;抽检的煎炸油(加工日期:2021年10月25日),酸价(KOH)检出值为5.9mg/g,标准值为≤5mg/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6、在沣西新城干锅鹅尚鲜火锅店抽检的煎炸油(加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酸价(KOH)检出值为6.3mg/g,标准值为≤5mg/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