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解读:西咸新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与内容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新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陕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西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及《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新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融合发展环境更加友好,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无障碍环境更加优化,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5年,新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及指标

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2025年属性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8.5预期性
2.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97预期性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6预期性
8.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人数(人次/年)300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人数(人次/年)300预期性
10.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100约束性
11.有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100约束性
12.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8预期性
13.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100预期性
专栏2:残疾预防重点任务
1.开展残疾人专门节日宣传活动。每年定期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孤独症日、残疾预防日等残疾人专门节日宣传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2.开展长期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意识,利用网络、公益广告等传播媒介,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倡导健康行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3.开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卫生健康、残联、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儿童残疾早发现、早诊断、早救助,形成筛查、诊断、干预、救助有效衔接的管理和服务体系。4.开展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
专栏3: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任务重点任务
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减退帮扶。2.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实施两项补贴认定申请“跨省通办”。3.落实残疾评定补贴。每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4.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年度托养照护服务不低于300人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新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5.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受困、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残疾人,所在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及时向被监护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6.开展残疾人就业增收项目。扶持一些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体户,帮扶困难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就业,稳定增加家庭收入。
专栏4: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任务
1.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建档、签约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2.开展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健全完善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管理政策,强化管理,促进机构规范化建设。3.强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继续推进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到2025年,建立精神障碍康复中心,能够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4.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逐步提升辅助器具的标准和种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5.开展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探索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方式。6.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专栏5:残疾人就业创业重点任务
1.落实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每年至少扶持10名残疾人创业。2.落实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对超过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3.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对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在25%以上(含25%),且残疾人职工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用人单位给予资金扶持。每年至少扶持1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4.落实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符合条件为残疾人创业孵化提供场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项目开发等多项服务和创业指导的经济实体,给予资金扶持。5.推进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区级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6.落实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在实习见习实训期间给予补贴。7.实施盲人按摩扶持项目。对视力残疾人开办盲人按摩服务机构的按规定给予补贴。8.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帮助300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创业。
专栏6:残疾人特殊教育重点任务
1.开展残疾学生教育资助项目。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对困难残疾学生或困难残疾人子女就读中专、大专和本科的,分别给予相应的资助。2.开展“自行助学”项目。进一步落实对困难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的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至学前教育、普通高中。3.开展远程残疾人学历教育。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免费远程教育招生工作。4.开展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自闭症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提升项目。5.开展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专栏7:残疾人文化体育重点任务
1.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项目。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项目。2.开展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项目。鼓励街道积极创建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3.开展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区),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4.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增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意识,在拓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新项目的同时,注重完善保护现有残疾人体育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残联支持,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创建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参加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5.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积极向国家、省、市残联推荐残疾人题材优秀新闻作品和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参加评选,推动新区残疾人新闻事业发展。6.积极向省、市残联推荐优秀残疾人专题节目参加展演、播活动,鼓励广大广播工作者服务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专栏8:残疾人权益保障重点任务
1.开展普法宣传。制定残疾人事业“八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普法宣传活动。2.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残疾人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3.推进道路交通无障碍化。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4.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化。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5.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继续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6.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化。加快推进新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7.推动公共信息无障碍化。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提示装置。

解读部门:基层工作部 联系电话:029-33186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