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类代理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服务行为,助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市场,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结合新区实际,形成了《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代理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交易效率与质量,西咸新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类代理服务市场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且高效的交易服务平台,推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入驻登记、诚信管理、机构选取及其他规定章节,各部分要点包括:
(一)总则
说明了《管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交易办、交易中心、行业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服务平台的职能范围,规定了交易平台管理原则、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范围。
(二)入驻登记
明确了委托单位、代理机构参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入驻服务平台的条件和上传资料要求,接受诚信评价管理。
(三)诚信管理
明确诚信评价主体为委托单位、行业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通过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展示代理机构交易项目服务评分、服务质量、以往项目服务评价等信息,供委托单位选取代理机构时参考。
(四)机构选取
明确委托单位选取代理机构的基本原则及四种选取方式,分别为“直接选取”、“随机选取”“报价选取”、“综合选取”,并详细说明各种选取方式的操作方法。
(五)其他
《管理办法》明确了代理机构账户管理等内容。
四、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联系电话:3318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