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本次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做好新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制定《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部分,一是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新区辖区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街道办、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二是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三是普查组织和实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四是工作要求。主要围绕做好普查保障、确保数据质量、创新方法手段和广泛开展宣传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
西咸新区统计调查中心 联系人:田倩
联系电话:3313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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