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经新区管委会2022年第10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25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印发了《西咸新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2-2030)》(陕西咸城管委办发〔2022〕1 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法律依据及技术参考

规划编制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西咸新区“十四五”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规划》《西咸新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规划编制的主要技术参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 (住建部第129号)《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 (2019) 。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咸新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涉及空港新城、沣东新城、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能源金融贸易区等6大区域,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约272平方公里。

西咸新区直管区依照本规划执行, 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由咸阳市在《西咸新区总体规划》框架下,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

2.规划期限:近期:2022-2025年; 远期: 2026-2030年。

3.规划对象:利用建(构)筑物、城市道路、交通工具、户外场地等城市空间,采取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投映、巡游等形式,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展示牌、招贴栏、实物模型、充气装置、广告彩旗、布幔、横幅等设施用于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行为。

(二)核心内容

1.分区布局。本规划将户外广告的设置空间划分为集中展示区、窗口展示区、禁止设置区、一般控制区,并对不同区域提出户外广告的管控策略,以展现区域特色。集中展示区主要包含吾悦广场、万象城等核心商业区及大西安新中心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等核心商务区,集中展示区鼓励采用多元的户外广告展示方式提升区域活力,强化商业氛围。窗口展示区主要包括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城市门户区域,此类区域鼓励户外广告设施造型结合区域特征进行设计,以景观雕塑式的形式展现地域文化特征,打造地标性城市景观。禁止设置区是以保护自然生态景观环境及保护公共空间环境品质为出发点,禁止设置商业广告的区域,主要包括胡泊、河流、公园绿地等生态区域以及文物古迹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等用地类型。除集中展示区、窗口展示区、禁止设置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均为一般控制区,规划为保证空间环境的异质性,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以用地性质为依据对不同类型的用地归类施策,从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强化区域特征。

2.分类控制。分类控制是对户外广告的设施类型按照禁止、控制、鼓励的方式进行管控引导。禁止类是违反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的,与区域定位、环境不符的广告类型,如屋顶广告、桥体广告、窗户广告等;控制类是广告展示的主体类型,通过有效控制能够保证城市空间环境品质,烘托商业氛围的广告类型,主要包括墙面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车身户外广告等类型;鼓励类是有利于进行艺术化表现的广告类型及新材料、新技术,通过创新创意设计能够提升城市活力,主要包括橱窗广告、投影式广告、裸眼3D广告等广告类型。

3.通则引导。通则引导作为日常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户外广告设置和设计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安全、照明、材料外观、色彩、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及公益广告、临时性广告的设置管理要求。通过对多要素系统性的管控来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的规范有序、安全美观。

三、主要特点

(一)突出创新理念。本规划在充分借鉴一线城市先进经验,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将新区户外广告类区划分为集中展示区、窗口展示区、禁止设置区、一般控制区和禁止类、控制类、鼓励类,布局和分类更加合理。其中集中展示区鼓励结合环境及建筑(群)特征设置地标性广告构建区域特色,鼓励创新应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多元化展示方式提升街区活力。

(二)严守安全底线。本规划遵从上位法规、规划和行业规范,在分区分类中明确了禁止设置区和禁止类,严守禁止性规定和安全底线。其中,基于新区城市发展品质和安全考虑,本规划将《西咸新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作为控制类的高立柱式户外广告以及将近几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拆除的楼顶广告、桥体广告等一并列入禁止类,进一步巩固城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成效。

(三)弹性规划指引。本规划的分区布局确定了未来几年新区户外广告发展布局,与《西咸新区“十四五”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规划》要求相适应,基于新区城市发展的阶段性,规划对集中展示区、窗口展示区点状、线状分布主要是确定了划分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宏观性和前瞻性;分类管理和通则引导为各新城、园办编制详细规划方案和组织实施提供依据,具有一定的规制性和指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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