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培育办法》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助力秦创原总窗口建设,发挥科技服务机构在企业培育、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打造更好的科技创新软环境,陕西省西咸新区管委会参照《西咸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编制了《西咸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培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先后征求新区新城相关部门、园办、区内外科技服务企业意见建议,并于10月21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体系

(一)总体思路

《办法》从新区实际出发,以技术水平高、服务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企业为对象,评审建立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并为入选机构提供升级认定奖励、运营服务支持、招引培育奖励、考核评优支持等全方位、多层次扶持措施。

(二)整体框架

《办法》共6章16条。

第一章总则(1-2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对象等内容,即以从事政策服务、技术评估、专利事务代理、知识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有关科技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机构。

第二章认定条件(3条),明确了申报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认定程序(4-7条),明确了科技服务示范机构的认定程序。即由企业填写并向所在的新城、园办提交申报材料,各新城、园办初审后交由新区科技局复审,经复审、公示后发放示范机构铭牌。

第四章支持措施(8条),入选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可享受多元化支持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升级认定奖励对首次被评为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市级科技服务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运营服务支持对为新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万元的,给予其5%的一次性奖励,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

3.招引培育奖励鼓励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引导更多优质资源在新区聚集。每引导落户1家科技型企业,按照该企业实缴货币出资额的1%,给予科技服务示范机构最高10万元、年度累计最高300万元奖励。

鼓励科技服务示范机构辅导培育区内企业发展壮大。每成功辅导1家高企、市级以上瞪羚企业、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

4.考核评优支持。新区科技局每年对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对首次达到优秀等次的、连续两年达到优秀等次的、连续三年达到优秀等次的,相应授予“铜牌示范机构”“银牌示范机构”“金牌示范机构”称号,并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9-11条),明确了被认定为西咸新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12-16条),明确了解释主体和实施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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