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支持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含孵化器、众创空间)是科技企业培育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新区加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引入培育工作,目前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共30余家;然而目前新区国家级孵化器仅1家、众创空间4家。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规范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陕西省西咸新区管委会编制了《西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支持办法》,并于10月21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

以在新区培育发展一批优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为目标,认定新区级孵化载体,纳入管理、考核和支持范围,通过年度考核评价充分掌握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并在科创项目孵化、高企培育、企业融资、晋级认定等方面设置奖补政策,引导支持新区各类孵化载体发展壮大,提升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能力。

(二)整体框架(共5章22条)

第一章 总则(1-5条)阐明了孵化载体的基本内涵,明确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并提出了孵化载体管理中的工作分工。

第二章 认定条件(6、7条)提出了新区对于孵化载体的基本要求,从载体的面积、运营时间、运营服务团队、在孵企业要求以及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孵化载体提出详细的认定标准及要求。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8-13条)明确了孵化载体的服务与管理,主要对孵化载体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考核标准及日常运营管理做出说明,办法指出新区按年度对各载体进行考核,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不参与考核或连续两次不合格载体予以摘牌处理,由各新城(园办)负责载体基础信息变更、统计报送等管理工作。

第四章奖励与支持(14-19条)提出了对孵化载体的奖励与支持标准,对于首次评定为优秀和合格的载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载体内企业培育工作给予奖励,包括在孵企业获得创业奖励、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融资等方面,同时对于载体自身升级给予额外的一次性奖励扶持。

第五章附则(20-22条)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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