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重点产业集群“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助力总窗口建设,落实新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要求,促进“两链”深度融合,陕西省西咸新区管委会参照《西咸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编制了《西咸新区重点产业集群“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遵守《陕西省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西安市“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先后2轮次征求了新区新城相关部门、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并于10月21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体系

(一)总体思路

为规范新区“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整体框架

《办法》共5章26条

第一章 总则(1-3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对象、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 项目分类及实施流程(4-12条),明确了项目分类及实施流程。

《办法》规定“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分为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两个子类别。其中,技术攻关类重点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成果转化类重点聚焦已有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在实施流程上分为需求征集、论证发榜、揭榜定帅和绩效评价4个环节。

第三章支持方式(13-15条),明确了新区“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的支持措施。一是明确了补贴额度,即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30%,最高800万元。二是明确了补贴对象,即对主要出资方进行补贴:技术攻关类项目补贴需求方,成果转化类项目补贴揭榜方。三是明确了补贴程序,即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核定补贴资金的30%,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额度。

第四章 监督管理(16-20条),明确了“揭榜挂帅”项目相关监督管理措施。核心内容有:单个“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不得申请延期。未按期验收的视为自动终止。

第五章 附则(21-26条),明确了关联关系、解释主体和实施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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