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咸新区关于在自贸区内开展外籍人才创新创业试点的工作方案》《西咸新区在自贸区内支持外籍人才创新创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试点区域

西咸新区开展外籍人才创新创业试点工作以科创服务载体(包括产业园区、孵化载体)为主体(以下简称试点科创载体),范围包括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咸新区沣东、秦汉、空港新城、能源金融贸易区范围内的科创服务载体。首批试点科创服务载体不超过10家。试点工作开展1年后,评估工作成效后可适当放宽试点数量及范围。

一是主要针对外籍留学毕业生及海外创新人才两类群体,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不要求有确定的雇主单位。支持国内高校外籍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国内申请创业工作许可;支持海外外籍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来华创业;

二是创业工作许可两年有效期,是为外籍人才留在中国拓宽渠道,一方面给予创业项目足够的容错期、培育期,另一方面是与现行来华工作许可两年工作经验政策进行衔接。

三是明确了试点科创服务载体职责,试点科创服务载体作为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主体,对外籍人才创业全过程负责,包括项目审核、人员监管、创业辅导等;

明确了创业项目审核机制。由科创载体进行初审、所在新城(园办)科技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审,并在新区科技、公安、自贸等部门备案;

五是优化了服务流程。形成了科技、公安、自贸等部门在项目审核、人员准入、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一窗联办、日常监管及服务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及服务支撑机制。

解读部门: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联系电话:33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