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318505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厦16-16办公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新能源行业用钛电极及电解装备生产线项目秦汉新城正阳街办汉惠大道1688号本项目占地1078.82平方米,购置现有厂房,主要购置链式炉、台式炉、校形炉、水磨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年产水处理电极5000m2、氢极膜阳极2500m2及电解装备100套、新能源负极材料生产用阳极5000m2。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