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街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省、市、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要求,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全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五十条措施、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60条具体举措以及西咸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70条具体举措,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行业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重点以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认真执行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70条具体举措。

一是要查清各行业、各社区(村)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村(居)委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街道各行业、各社区(村)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行业组办抓实安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要查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员工培训制度,按计划对新进人员、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进行上岗培训;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对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三是要查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两个清单”,实施重大隐患由各行业联系新区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问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四是要查清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不履行职责,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从严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按照街道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上林街道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咸秦上林办发〔2022〕8号),聚焦公共安全,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2.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上林街道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辖区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3.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紧盯生产储备、交通运输、废弃处置,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类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油气储存基地、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整治提升行动。

4.涉众公共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   

5.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水库、水闸、堤防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6.旅游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大型娱乐游乐设施、水上游乐项目、景区道路滑坡、安全提示、安全防护,特别是山洪泥石流、易滑坡山体等进行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演出活动安全管理,做好景区防疫工作。

7.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专项整治。强化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应对处置。重点排查整治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农业、旅游等高危行业领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是否落实;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信等民生保障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到位。

(三)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治理提升,通过治理提升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确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查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危化品运输、废弃处置等安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2.工贸领域:重点查处落实铝加工(深井铸造)生产经营单位“铝7条”、粉尘涉爆企业“粉6条”,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务工包车、工程施工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吊车等)违法违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载人、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百吨王”“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问题。

4.消防领域:重点查处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源火源失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和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

5.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查处起重吊运、动火动电、深基坑边坡防护、高支模、脚手架等作业制度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有限空间领域:按照《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查处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民爆、水上交通、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要根据梳理出的本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按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总结提升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广泛动员部署(即日起至8月25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二)深入排查整治(8月26日至8月底)。坚持自下而上,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采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行业、片区检查、街道督查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强化集中攻坚(9月上旬至10月上旬)。要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蹲点指导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10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70条具体举措落实、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突出抓早抓小,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党(工)委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逐级夯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夯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员工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三)严格监管整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协调联动堵塞盲区漏洞,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现场监控,严字当头“打非治违”。 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督查检查和暗查暗访,找短板、促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加强信息报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于8月25前将本单位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以及动员部署情况报街道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向街道安委办每周三上午10:00前报送工作小结、每月18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报告重大工作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