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核办事指南

一、业务名称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核

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

二、办理条件

申请沣东新城租赁型保障房需满足:

1.本地城镇户籍居民(拆迁户享受拆迁过渡政策的不得申请);

2.持本地就业合同(企业注册地在沣东新城,或所在企业服务于沣东新城经济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

3.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现住房、车辆、工商、税务、公积金等应符合西咸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联审相关要求;

4.新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或其他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确需保障的特殊家庭保障办法另行规定。

申请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

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 ;具有西安市城六区居住证的非西安市户籍的家庭及人员;具有在西安市城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西安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家庭及人员;

2.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3.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西安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三、办理依据

《沣东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公租房政策培训》

四、所需材料

申请沣东新城租赁型保障房需提供:

1.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核表2份(照片、签名、按手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均提供)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外市的不需要)

4.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离异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未婚提供承诺书1份(签字、按手印)

5.收入住房证明1份(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均提供)

6.劳务合同复印件1份

7.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注册地址位于沣东辖区)

8.沣东辖区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或用人单位为个人缴存公积金证明(补缴的缴存证明不得作为有效凭证)

9.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从填申请表之日起至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收入纳税明细。

10.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需提供行驶证、产权证及购车发票;车辆不得超过15万。

申请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

1.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2份(照片、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非西安市户籍的主申请人居住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6.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婚姻状况承诺书;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及本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未婚、离婚未带子女或丧偶无子女的,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有工商注册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从填表之日起至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查询表》、《个人养老缴费明细》

9.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需提供在本市城六区工作的相关证明,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六、办理地址

王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

029-895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