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西咸集团,各园办,各驻区单位:

《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西咸新区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结合西咸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新城、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园办及各街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纳入管委会绩效评估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管委会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指新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有关单位。按其所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性质,分为两类:

一类,改革创新发展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卫体局、安监局、城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消防支队、园办、西咸集团、轨道办。

二类,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人社民政局、环境保护局、社会综治局。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新区安委会的领导下,由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核采取季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严格工作考核,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落实监管执法经费、装备,创新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四)加强安全预防。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能力。
  (五)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筑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
  (六)防范遏制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第八条对各新城、一类区有关部门、园办及各街镇采用现场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分考核,现场考核依照《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执行,综合考核由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新区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其中,现场考核分值占最终分值的60%,综合考核分值占最终分值的40%。

对二类区有关部门采用综合考核,由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分,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参加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等。

第九条 各新城、一类区有关部门、园办及各街镇应依据《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提交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二类区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职责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提交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第十条新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评分考核标准为百分制,采用扣分的办法,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根据工作需要,评分考核标准可设置加分项。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情况向西咸新区管委会考核办报告。由新区考核办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表彰建议名单,上报新区管委会审定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各新城、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园办及各街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本年度内该单位及其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均不得评先评优:

(一)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年度内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含2起)较大事故的。

(三)其他

第十六条各新城、新区管委会有关部、园办门及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新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017年各新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017年西咸新区各新城街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017年西咸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017年各新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目标

分值

考核内容

得分

1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共10项40分)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共11项40分)

1、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展

情况

5

1、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文件要求和决策部署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情况。

 

3、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4、安全生产信访工作情况。

 

5、值班值守和维稳工作情况。

 

6、上级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会议组织和参会到会情况。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情况

6

1、学习贯彻宣传中央改革发展《意见》情况。

 

2、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调查研究情况。

 

3、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信息报送情况。

 

4、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3、推进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情况

6

1、确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单位情况。

 

2、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情况。

 

 

3、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情况。

 

 

4、强化贯彻落实,实施动态监管情况。

 

 

5、突出重点领域、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情况。

 

 

6、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1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共10项40分)

4、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5

“五个一批”执行情况。

 

5、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

6

1、开展安全执法活动情况。

 

2、按要求上报执法年活动进展情况。

 

3.执法处罚情况。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3

1、在媒体开办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情况。

 

2、发挥门户网站安全生产宣传、服务社会公众重要平台作用,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向省、市、新区局报送工作动态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情况。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项行动情况。

 

6、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7、统计月报表报送情况

1.5

1、直报情况。

 

 

2、按时报送报表情况。

 

 

8、重大隐患挂牌治理情况

3

1、健全制度情况。

 

 

2、报送挂牌督办隐患情况。

 

 

3、严格落实整改治理情况。

 

 

4、制定整改方案情况。

 

 

5、完成整治任务情况。

 

 

6、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1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共10项40分)

9、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情况

3

1、安排部署情况。

 

2、系统测试、调试、试运行情况。

 

3、系统应用培训和数据采集情况。

 

4、与新区局系统的数据对接情况。

 

5、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6、资金投入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快报

1.5

1、按时报送事故信息情况。

 

2、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报送情况。

 

2

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工作情况(共4项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情况

10

1、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级监管情况。

 

3、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情况。

 

4、落实企业风险双重预防和管控责任情况。

 

5、推进危化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6、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线运营企业隐患排查及办理信访工作情况。

 

2

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工作情况(共4项30分)

2、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

3

1、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双重预防和管控责任情况。

 

2、推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情况。

 

4、烟花爆竹企业分级监管情况。

 

5、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

 

3、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情况

7

1、继续开展工贸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情况。

 

2、开展工贸行业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3、继续深化涉爆粉尘专项治理情况。

 

4、持续做好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情况。

 

5、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情况。

 

6、开展冶金煤气专项治理情况。

 

7、推进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8、开展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情况。

 

9、开展工贸行业安全培训及办理信访工作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安全监管情况

10

1、道路交通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2、建设工程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3、消防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4、民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5、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3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30分)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30

1、发生一般事故情况,没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3分;2、发生较大事故情况,每发生一次较大事故扣5分;3、发生事故瞒报情况,每发生1次事故瞒报扣10分;4、发生重大事故情况,每发生1次重大事故扣20分;5、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情况,每发生1次特别重大事故扣30分。

 

4

在全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示范作用

情况

5

1、创新性工作做法。

 

2、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成绩突出。

 

3、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4、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指标控制工作。

 

合计

 

2017年西咸新区各新城街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文件要求和决策部署情况;2、贯彻落实中省市及省、市局、新区领导批示指示情况;3、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情况;4、安全生产信访工作情况;5、值班值守和维稳工作情况;6、中省市新区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会议组织和参会到会情况。

5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情况

1、学习贯彻宣传中央改革发展《意见》情况;2、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调查研究情况;3、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信息报送情况;4、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4

 

推进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情况

1、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情况;2、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情况;3、强化贯彻落实,实施动态监管情况;4、突出重点领域、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情况;5、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3

 

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

按要求上报执法年活动进展情况。

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情况;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情况;3、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项行动情况;4、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3

 

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按时报送报表情况。

2

 

序号

类别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1、完善职业健康责任制情况;2、推动职业健康领域改革情况;3强化职业健康发展和基础建设情况;4、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情况;5、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情况。

3

 

隐患治理情况

1、健全制度情况;2、报送隐患情况;3、严格落实整改治理情况;4、制定整改方案情况;5、完成整治任务情况。

5

 

安全监管信息录入情况

安排部署情况;督促辖区企业做好安全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工。

5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快报

按时报送事故信息情况;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报送情况。

3

 

2

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工作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情况

1、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2、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级监管情况;3、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情况;4、落实企业风险双重预防和管控责任情况;5、推进危化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6、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线运营企业隐患排查及办理信访工作情况。

10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

5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1、继续开展工贸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情况;2、开展工贸行业行政执法检查情况;3、继续深化涉爆粉尘专项治理情况;4、持续做好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情况;5、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情况;6、开展冶金煤气专项治理情况。

10

 

3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发生一般事故情况,每发生1次一般事故扣3分;2、发生较大事故情况,每发生1次较大事故扣5分;3、发生事故瞒报情况,每发生1次事故瞒报扣10分;4、发生重大事故情况,每发生1次重大事故扣20分;5、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情况:每发生1次特别重大事故扣40分。

30

 

序号

类别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4

在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示范作用情况

1、创新性工作做法:得到省、市政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及国务院有关部委表扬或推广(以上级部门文件或会议材料为准)的每1项加0.5分。;2、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成绩突出:成效突出并经区安委办公室认定的,加2分;3、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本年度内安全监管人员编制及数量增加的,加1分;4、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指标控制工作:本年度、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加1分。

5

 

合计

 

 

2017年西咸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部门类别

部门名称

检查项目

分值

一类部门

改革创新发展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卫体局、安监局、城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消防支队、园办、西咸集团、轨道办。

领导检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工作有机制、有部署、有台账、有检查、有奖惩。

20分

 

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50分

 

本部门(行业、系统),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3分,1起较大事故扣5分;发生1次事故瞒报扣5分;发生1起重大事故扣10分;发生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扣30分。

30分

 

二类部门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

人社民政局、环境保护局、

社会综治局。

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参加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

100分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安委会”)是西咸新区管委会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新区安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符合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第三条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需要变更其参加安委会的成员时,应书面告知新区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区安委办”),并由新区安委办报请新区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新区安委会印发通知;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时,须报经新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和新区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文调整。

第二章工作例会

 第四条新区安委会会议包括全体成员会议(以下简称“新区安委会全会”)、专题会议等。会议通常由新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提出并主持,新区安委办负责有关会务工作。

第五条新区安委会全会一般由新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参加。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以邀请新城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六条新区安委会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如有必要,经新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临时召开。

第七条新区安委会全会主要研究决定以下事项: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决定等;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措施方案;研究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除工作;研究分析新区安全生产形势,通报新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和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各新城、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考核奖惩,讨论决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典型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研究新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决定资金使用的重大项目;研究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第八条新区安委会专题会议由新区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由新区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专题会议根据情况和需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研究某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商议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会议等方案;讨论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的处罚决定等。参加专题会议人员为该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

第九条新区安委办负责新区安委会会议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会议议题,制定年度会议计划。会议议题原则上由新区安委办或有关成员单位提出,由新区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批准确定。

第十条新区安委办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由新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以审阅件报送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并印发各参会单位及有关部门。新区安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新区安委办负责督促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一条新区安委会公文处理要严格遵守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以新区安委会名义行文,有行政文件、会议纪要、指令等几种类型,发文代字分别为陕西咸安委会、陕西咸安委会纪要、陕西咸安委会指令;以新区安委办名义行文,有行政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督查意见书等几种类型,发文代字分别为陕西咸安委办、陕西咸安委办函、陕西咸安委办明电、陕西咸安委办纪要、陕西咸安委办督。

第十三条新区安委会文件由新区安委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签发;新区安委办文件由新区安委办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第四章形势分析与信息通报

第十新区安委办发布新区安全生产统计数据,每季度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不定期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投诉举报落实情况。  第十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和指标完成进度通报制度。根据年初分解下达的新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建设施工、农业机械等各类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新区安委办每季度通报控制考核指标进展情况。  第十新区安委办要及时向新区管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前5日内,要将本行业(领域)上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向新区安委办报告,经新区安委办梳理总结后呈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第十新区安委办负责编发《安全生产动态》简报,通报新区安全生产形势,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要求,反映各新城,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第五章督促检查

第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各新城和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第十九以新区管委会或新区安委会名义进行的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至少开展2次,由新区安委办组织,新区安委会成员和新区安委办负责人带队,成员单位派人参加。专项督查由新区安委办或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派人参加。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要形成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新区安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新区安委办要负责督促落实。每季度收集有关责任单位工作总结,每半年通报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必要时开展检查、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以工作任务的完成来确保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按照“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牌、动态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做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对于不能及时整改完毕的,经报请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列为新区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原则上以新区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必要时,提请新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新区安委办负责跟踪落实。  第二十新区安委会负责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治理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新城管委会或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谈话。  第二十在各类节日及其他重大活动等特定时期,新区安委办应根据实际,对重点行业领域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六章考核奖励

第二十制定《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严格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第二十根据新区安委会审查通过的新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每年3月底前,新区安委办组织制定新一年度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报经新区安委会全会审查同意后,由新区安委会主任或新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与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被考核单位要及时开展年中自查和年底自评工作,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第二十按照年初签订的《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新区安委办组织对各新城、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第二十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结果经新区管委会审定后,由新区安委会在新区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兑现奖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由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