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1〕22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办:

清明假期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历来是交通运输、农机、火灾等事故易发期。按照中央和我省、我市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车流巨增,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增多;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等祭祀活动频繁;各类旅游风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

挤踩踏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新城(园办)和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清明期间,新区安委办将适时开展暗访暗查。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一是突出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各新城(园办)和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在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祭祀扫墓活动场所防火宣传,落实防火责任,对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值勤,做到万无一失。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防火巡查,对春游踏青、扫墓人员加强管理,杜绝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火灾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燃油燃气库区等要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安全。

二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各新城(园办)及公安、交通、水务、农业、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检验,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疏导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农用车非法载客

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三是突出抓好祭祖扫墓安全管理。各新城(园办)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墓区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祭祖、扫墓人员的安全检查,规范安全秩序,严防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清明期间坚决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是突出抓好游乐设施运营管理。各新城(园办)及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及宾馆饭店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同时,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重

点景区、危险路段、游览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有序,游客舒心。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清明假期,各新城(园办)和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工作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和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