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工矿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

陕西咸应急发〔20219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新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于6月份,在全区工矿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第一次集中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对象

全区工贸八大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在新区辖区注册的石油技术服务企业。

二、执法重点

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被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企业,被国家和省上通报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2020年以来已排查出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毕的企业;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企业。

(一)工贸八大行业企业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危险作业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煤气等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粉尘爆炸、液氨制冷、有限空间、吊运、动火等危险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和液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危险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在新区注册的石油技术服务企业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7项职责情况;2.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情况;3.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主要检查是否在取证之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法转让、冒用及伪造等行为,是否按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等情况。4.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主要检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实施情况;承包单位对项目部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承包单位在作业地安全生产备案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10日至15日)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这次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新区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制订本地区的集中执法工作方案,确定执法重点,细化工作目标,组织执法队伍,落实牵头责任。方案要坚持扎实、细致、严格、具体,要有重点、有任务、有措施。

(二)组织实施(6月1日至30日)

新区对本级重点监管企业和石油技术服务企业组织实施检查(见附件1);各新城对辖区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企业组织实施检查(见附件2和附件3)。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组成集中执法工作小组,按要求深入企业开展具体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阶段,要注意开展宣传,既要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又要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督导检查(6月10日至6月30日)

新区应急管理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督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各新城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其中,主要对2020年粉尘涉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此次集中执法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行动不积极、工作不认真等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各新城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接省、市督导检查准备工作。

总结建档(7月初)

各新城应急管理局汇总集中执法成果,复查执法处罚决定,落实跟踪落实办法,建立后续监管档案等。同时对本次活动经验、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部署

各新城要结合辖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组织精干执法力量,聘请相关方面专家,组成集中执法检查组,开展全覆盖集中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开展精准执法、靶向执法。

(二)严格行政处罚

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力推动“互联网+执法”执法系统应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坚决纠正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不良现象。严格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检查现场发现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要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三)坚持铁拳执法

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新城要加强执法信息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集中执法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报告。请各新城应急管理局于5月20日前上报联系人及集中执法行动方案;7月2日前,将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集中执法总结报告报送至新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1.新区本级检查企业名单2.西咸新区粉尘涉爆企业台账 3.西咸新区液氨制冷企业台账4.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