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1〕35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轨道办: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的提示函》(陕安委办函〔2021〕27号)要求,现将《西咸新区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结合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城市道路安全。5月13日,西安市曲江新区发生道路塌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玉苏甫江常务副市长做出批示,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各开发区务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安委办要对责任不落实、安全事故频发的责任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当前汛期已至,“十四运”召开在即,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压力较大。各新城、新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西咸集团、园办、轨道办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城市道路安全风险,吸取“5.13”事故教训,结合迎接“十四运”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要求,坚决防范遏制影响民众安全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顺利举办营造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强化安全风险防范,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各新城、新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西咸集团、园办,轨道办,要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十四运”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防范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工作。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等区域为重点,对涉及城市道路安全的轨道交通工程、地下作业空间、市政道路、道路桥梁涵洞、人防工程、道路周边深基坑、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及排污管网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十四运”举行期间新区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各新城、各行业主管部门、西咸集团、园办,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领导干部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届时,新区安委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部署排查不及时的主体责任单位严肃问责并通报。

各新城、各相关部门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扫描版(盖章)及电子版于6月7日前报新区安委办。

附件:西咸新区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西咸新区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论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平稳发展,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防城市道路塌陷事故的提示函》(陕安委办函〔2021〕27号)要求,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曲江新区“5.13”事故的批示精神,结合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新城、各行业主管部门、西咸集团、园办、轨道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查城市道路塌陷安全隐患,对新区道路安全领域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坚决防范影响民生安全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

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桥梁涵洞、地下作业空间、人防工程、道路周边深基坑、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及排污管网为重点开展塌陷隐患排查。

1.对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市政道路地面进行脱空检测,深入排查地下给排水及排污管网渗漏造成水土流失而引起的地下空洞塌陷隐患。(新区城管交通局牵头,新区住建局配合,各新城管委会落实)

2.全面检查地下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检查深基坑施工工程监控监测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轨道交通隧道、深基坑开挖等工程是否开展关键指标的监控监测数据采集;是否做好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监测;是否开展地下水和地下空洞勘测与风险分析;是否开展下穿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管廊管线工程,隧道、基坑和城市地下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监测和重大风险源识别;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周边管线进行调查,对周边年代久远、可能破损的给排水管、箱涵等管线的渗漏情况是否调查清楚;是否开展现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并整改到位。全面开展地下人防设施摸底及安全隐患排查。(新区住建局牵头,新区城管交通局、西咸集团、园办、轨道办配合,各新城管委会落实)

(二)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治理

扎实做好城市道路塌陷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加强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在建工地基边坡、暗挖工程相邻建筑物、道路等沉陷变形的监测监控,加大安全检查和管控力度,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清单,立查立改。对地下管道渗漏造成水土流失而引起的地下空洞隐患和城市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源、结构缺陷、功能缺陷、要及时采取加固、填充等措施予以消除,并加强地下管网的维护。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三、整治安排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新区督查,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落实的方式进行。排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6月7日止。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31日至6月6日)。全面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治理,新区将组织督查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总结阶段(2021年6月6日至6月7日)。各新城、各相关部门要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轨道办要充分认识到确保城市道路安全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对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治理水平的检验,要牢固树立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的中心思想,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站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新城、新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6月7日前将总结上报新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