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咸安委办发〔2022〕4号


各新城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西咸集团,园办:

当前,受疫情影响,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下沉至疫情防控一线,各类安全生产现场执法监管、安全管理相对偏弱;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或局部运营,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较少;从业人员思想不稳定、安全技术保障能力相对降低,易导致思想放松、管理松懈等问题;群众居家生活常态化,一些隔离、滞留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不相适应;生活、卫生等专用车辆运转频繁,临时性任务多,易出现疲劳驾驶、违章驾驶、闯红灯等;冬季降温和风雪天气集中,路面湿滑,制动距离远,路面车辆少,部分车辆行驶速度快;疫情隔离点人员集中,安全条件不一等,事故预防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1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省、我市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2022年1月2日,四川省江油市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19人受伤;2022年1月3日,贵州省毕节市一在建工地发生山体滑坡,造成14人死亡,3人受伤;2022年1月7日,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疑似燃气泄漏燃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2022年1月8日,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来雁医养中心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2022年1月12日,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秀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各新城(园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戒,保持高度警惕,防患未然,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对新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带来的高风险影响。要指定专人负责,坚持疫情防控和事故预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疫情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要全面部署,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提高督导检查的质量和效果,特别是属地各行业部门,要主动当担,主动谋划,主动靠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区划片实施精准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守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全底线,为2022年全省“两会”、春节和冬奥会顺利召开奠定良好的安全基础,确保疫情防控大局下的安全稳定。

二、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新城(园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监管任务,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植入“网格点”,指导、督促基层工作人员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保证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无盲区、无空白、无死角。要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21〕30号)的要求,以新城(园办)为单位,新区行业部门强化对行业领域的指导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持续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无疫情的新城及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力量要下沉企业一线,督导指导企业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有疫情的新城及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改变传统工作模式,通过视频监控、微信工作群、专家远程视频指导、大数据分析等形式,开展线上监管,精准施策,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确保做到个人防护和工作效果“双到位”,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检查模式。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健康、校园、工农商贸、危化、农产品加工、水电气热、高层电梯、消防等行业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行业领域和涉疫生产经营、保障类活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安全。

各新城(园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核酸采集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和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尤其要把临时定点隔离酒店和居家隔离小区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火灾、电梯运行、水电气热安全运行等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指导服务突出出来,科学合理安排消防火灾防控工作和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完善预案,充分准备,预留消防通道,加强检查和安全常识宣传,协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督促人员聚居场所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公用电气、楼宇电梯、居民用气和安全取暖等方面的安全巡查、检查,提醒居民和住户、办公人员自觉遵守相关安全制度,配合做好“共保安全”工作。

要加大安全监管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困难和问题,重点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培训、设备检维修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指导服务,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活动,务必从严指导检查,守牢关口,严防带病运行酿成事故。要切实增强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心,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岗位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各新城(园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城市、校园、医院、涉众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安全整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着力抓好源头管理把关不严、监管责任不清晰、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和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检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安全检查等。

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要着力抓好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城市建设工程车辆监管缺位、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路面管控秩序存在盲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以及车站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及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交通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厉打击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领域(含两类企业)要重点检查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高空坠落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雨雪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领域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园、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福利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以及文保单位、宗教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加强“城中村”、群租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烟花爆竹领域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禁售禁放氛围。

城镇燃气和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领域要重点检查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和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燃气供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加强电力、供热、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热、供水、排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完善建立地下电缆、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网的实时监控信息监测预警平台。

特种设备领域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扶)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要健全和完善各类特种设备台账,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有效。

商贸物流领域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物流仓库、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

旅游领域要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旅游用车等;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恶劣天气环境旅游等安全监管。

教育领域要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校园安保“三个100%”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和食堂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实验室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及校车安全管理。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各新城(园办)、新区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督促整改前一阶段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集中治理。各新城(园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全面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和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重点,集中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使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二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岁末年初、春节前后分别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三是严把各类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关口。加强对疫情形势变化有序恢复生产经营企业和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把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

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新城(园办)、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林草地防火、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强化应急管理,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全省“两会”、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科学处置突发事故,切实保障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


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