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陕西咸党办字〔2020〕19 号

各新城党委、管委会,新区各部门,西咸集团,园办,各驻区单 位:

《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执行。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 3月 27日                



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常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和新区相关规定, 特制定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西安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  岳华

承担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 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 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统筹推进贯彻落实;督促和协调党工委管委会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季度带队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

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三)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 1次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安全

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年听取 1次新区党工委委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汇报。

(四)主持制定(审定)新区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及党工委委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带头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加强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充实新区、新城(园办)和镇(街办)三级安 全生产监管力量,每年听取 1次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汇报。

(六)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推动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其他考核;推动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情况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

(七)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每年组织开展 1次新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集体学习;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长效机制,每年指导开展 1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学习培训。

(八)指导做好较大、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西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康军

承担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对新区具体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督促指导下级管委会及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季度带队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督查安全生产重要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新区管委会重点工作,组织制定

安全生产五年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季度主持召开 1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主持制定新区管委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年进行检查考核,年底总结讲评;督促指导机构编

制部门在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列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在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依法履行。

(五)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管委会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日常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六)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新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建设,推进分级属地管理,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监管。

(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八)领导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 1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并督促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巡查工作。

(九)领导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 督促指导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

(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数据化管理,提升本 质安全水平。

(十一)依法领导较大、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秦汉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杨占文

承担秦汉新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肇娥

对分管的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林业局)、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文物局、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局(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直接领导责任;协调西安市公积金中心西咸新区分中心等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

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督促指导新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林业局) 指导、监督、检查地热资源开采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七)督促指导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考古发掘和古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新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博物馆、遗址公园等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督促指导新区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九)督促指导新区放射性物品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 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督促上级交办和自查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依法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生

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十二)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每月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

(十四)领导新区安委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 压实责任,制度化开展工作。

(十五)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沣西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宇斌

承担沣西新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优军

对分管的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政法工作部(司法局、 信访局、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人社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协调公安局、司法、驻军等驻新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

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督促指导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做好机关及后勤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督促指导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负责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和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 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 作任务每年应进行 1次专项督查或督办。

(八)督促指导新区人社民政局加强新区所属职业培训机构、

殡葬单位、烈士陵园、社会福利机构(企业)和福利彩票发行站

(点)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查新区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九)督促指导新区公安部门落实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和 储存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及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 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十)督促指导新区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十一)督促指导新区政法工作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范畴,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二)指导协调工会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新区

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

度的拟订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做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十三)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督促上级交办和自查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十四)依法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十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每月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

(十七)领导新区安委会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压实责任,制度化开展工作。

(十八)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空港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贺键

承担空港新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八、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姜志华

负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协调纪

检监察工委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督促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置;加强对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依法参加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落实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根据安全生产巡查、考核情况,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追究。

(五)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

(六)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辉

对分管招商局(双创办)及专业招商、驻外招商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督促指导招商局及专业招商、驻外招商机构严把项目引进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和项目不予引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把安全生产及管理作为引进项目的必须条款写入招商引资协议,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姚海军

承担新区安全生产综合领导责任;对分管组织部(考核办、统战部)、改革创新发展局(科技局、统计局、自贸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支队、西咸研究院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协调西咸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及驻区海关、口岸、检验检疫、电 力、通信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全新区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推动依法治理。

(四)协助岳华峰同志落实新区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职责,负责落实新区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五)协助康军同志履行新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负责制定落实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 清单,督促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领导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 1次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对

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对各新城、西咸集团、园办以及新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协调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协调各行业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八)协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全新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九)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指导、同时督促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十)督促指导组织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考核、奖惩 等事项依规进行支持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 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选优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考核权重,把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察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推荐、评选党政领导干部作为 奖励人选时,要协同新区安委办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 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

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 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一)督促指导组织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支持保障安全 生产工作,明确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 厘清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 中;进一步加强新区、新城(园办)和镇(街办)三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核编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监管力量 和执法人员。

(十二)督促指导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监督职能,为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 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督促指导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从源头治理上指导相关行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及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旅游景区、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定点屠宰企业、成品油、餐饮业、住宿业、大型商业 综合体等商贸服务业以及新区粮食系统进行安全生产监管,依法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做好城市

建成区、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指导国防科工部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

(十四)督促指导新区应急管理局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综合监管。

(十五)督促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工商登记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项目进行审查,对未取得批准文件、证件的,不予登记;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电梯、索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任务,严格检测检验,规范安全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咸新区分局)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食品、食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新区中药材市场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六)督促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严把安全准入关,对于

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对入区企业入区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等进行辅导; 配合新区相关部门做好企业信息共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建议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十七)督促指导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参与较大应急救援行动。

(十八)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

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督促上级交办和自查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十九)依法组织实施较大、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

(二十)依法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二十一)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二)每月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

(二十三)领导新区及林草地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督促指导做好林草地防火工作。

(二十四)领导新区安委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成品油和电力、工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 压实责任,制度化开展工作。

(二十五)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

作。

十一、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总规划师  陈默

对分管的教育卫体局(医疗保障局)、新区农业农村局(水

务局、扶贫办)、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等行业(领域)、部 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协调铁路、航空 等驻新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督促指导新区教育卫体局加强校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校园食堂以及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新

区所属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落实对体育场所、设施设备及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督促指导新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药、农机和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维护和运行、病险水库的安全生产监管,防止洪涝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八)督促指导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做好城市供热、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行业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户外广告设置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对公路隧道桥梁、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 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督促上级交办和自查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十)依法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十一)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每月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

(十三)领导新区安委会城市管理、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压实责任,制度化开展工作。

(十四)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沣东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柳政

承担沣东新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宏伟

承担泾河新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孝

对分管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信办、文明办)、财政局(国资委)等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四)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督促指导宣传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安全生产舆论引导,督促宣传部门及协调新闻媒体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责任,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意识,强化舆论监督。

(七)督促指导宣传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 产纳入新区年度宣传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工作体系,定期共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议题、新闻 线索和报道素材,确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 推进;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确保舆情

平稳有序。

(八)指导协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 及时发布准确、权威消息,确保舆情平稳有序。

(九)督促指导新区财政局(国资委)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十)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和推荐、评选的重要指标。

(十一)督促指导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加强对印刷企业、网吧、游艺厅、文化娱乐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承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和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新区管委会所属图书馆、群艺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督促指导网信部门支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 保障资金投入,提升建设质量。

(十三)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督促上级交办和自查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十四)依法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实施生

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十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每月检查 1次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当加大检查力度。

(十七)领导新区安委会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 压实责任,制度化开展工作。

(十八)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