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区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命名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西咸新区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时间截止2021年3月10日,电话:029-33585885,邮箱:317538491@qq.com。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21年2月23日
浏览次数:次
为加强新区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命名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西咸新区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时间截止2021年3月10日,电话:029-33585885,邮箱:317538491@qq.com。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