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整改

西咸新区强化监督整改情况汇总表(第十六轮)

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强化督查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时间所属新城污染源名称问题类型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19-4-7沣东新城陕西省汽车贸易公司西安上汽通用五菱销售服务分公司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的问题:喷漆房和打磨间未使用,现场检查时正在露天打磨和喷漆。已完成整改。沣东新城市政交通局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对烤漆房下发“红牌”警告。目前该企业已停止露天打磨和喷漆业务,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2019-4-10沣东新城陕西秦渭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料场没有抑尘喷淋设施;2.未使用车辆喷洗设施。已完成整改。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1.在料场及搅拌站已加设雾炮和喷淋设备;2.已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制度,并组织洒水车对场内路面定期进行洒水保洁;3.沣东新城规划建设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2019-4-5秦汉新城石油长庆石化公司东南侧河堤路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场检查时该施工工地正在进行施工作业。存在问题:未采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周边未100%进行围挡、出入车辆未冲洗,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已完成整改。要求工地对施工现场周边100%进行围挡,裸露土方进行覆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现已整改到位。
2019-4-3秦汉新城正阳大道西侧200米处垃圾焚烧焚烧垃圾或树叶检查发现,在正阳大道西侧200米处有露天焚烧垃圾现象,且在着火区域东南约有6000平方米的过火地带。已完成整改。1.正阳办、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加大禁烧巡查力度;2.对过火地带的土地进行修整;
2019-4-4秦汉新城咸阳激扬印务有限公司未安装治污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两台膜切机及一台覆膜机处于停运状态,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集气罩;2.三台印刷机处于停运状态,配套安装的集气罩较高,影响废气收集效果。已完成整改.1.由于该企业车间工位正在进行调整改造,检查时覆膜机闲置存放并未投入使用。覆膜机现已搬入车间,放入原有集气罩工位;模切机在运行中不产生大气污染非甲烷总烃;2.为了更好的收集废气,现对印刷机器周边用软帘密闭;3.秦汉新城已对该企业立案处罚2万元。
2019-4-1秦汉新城咸阳美欣建材有限公司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现检查发现,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发现问题:1.现场厂区院内有牵引机设备已拆除,未被清运;2.在厂区厂房内发现有磨粉机两座,均有生产痕迹,料斗内可见原材料pvc碎片,其中一座三相异步电动机有温度,现场发现工人,有两处三项电均处于可用状态,其中一处处于通电状态,并有一个水泵正处于通电运行状态;3.车间内地面粉尘极大;4.磨粉车间可见大量原材料储存,原材料为pvc扣板碎片;5.,登记表建设内容为装饰材料(踢脚线装饰条)仓储,与现场发现磨粉工段不符。已取缔,已于4月1日完成两断三清。
2019-4-7秦汉新城陕西鑫达印务有限公司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未完成整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该企业于2017年被列入散乱污提升改造类,要求于12月31日前完成提标改造,目前仍未取得验收报告,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工程;2.印刷机、复合机等设施配套建设的集气罩收集效率不高,印刷车间(1车间、2车间)VOC无组织排放严重,有强烈刺激性气味,车间无组织排放经车间侧上方排口直接排放;3.企业在印刷机旁进行调漆作业,无污染防治措施。已完成整改。1.该企业已完成三同时验收。2.印刷机、复合机等设施配套建设的集气罩已用工程塑料进行密闭,印刷车间侧上方排口已封闭,杜绝废气直排,立案处罚2万元;3.该企业生产不使用油漆,现场检查时发现的油漆用于刷地坪,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2019-4-8沣西新城董海斌沙厂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该企业正在生产,料场堆场未进行苫盖,筛沙设施露天生产,无抑尘治理设施,有进出运输车辆冲洗设施,无任何证照手续。已完成整改。该沙厂是以董海斌个人名义通过正规竞标程序得到,仅用来存储和销售沙子,沣西新城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已对董海斌沙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目前现场裸露沙堆、料场全部覆盖完毕,料场堆场和道路洒水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2019-4-3泾河新城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泾干镇中学改扩建项目)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物料施工未落实湿法作业,开挖的土方未完全苫盖,车辆冲洗设施形同虚设。已完成整改。1.  该学校已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2.物料施工已落实抑尘措施。3.开挖的土方已覆盖完善。4.车辆冲洗已加强监管,派专人进行冲洗并记录。5.已对施工单位立案处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