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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环境保护铁军的指示,中央纪委关于“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部署,切实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监督,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予以公开。欢迎被督察地区干部群众和全社会严格监督。

如发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作风规定情形,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口大气粗、简单粗暴等方面的问题,请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举报邮箱:jb@mee.gov.cn;举报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35。

为便于反馈信息,建议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等,我们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