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转发《2018年陕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
现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环固函〔2017〕3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查漏补缺、督导整改中取得不断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规范化管理不规范、按级负责不尽责、被边缘化被形式化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2018年工作内容
2018年,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摸清动态底数。请各单位结合申报登记,按照年产危废量在3吨(不含)以下、3—10吨、10—100吨、100—1000吨、1000吨以上五个类别进行统计。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新区环保局将结合检查性考核、监管制度落实和平时资料报送,以及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的普查、涉危废企业的自查整改和网上公示等方面情况,分环保部门和涉危废企业两个层面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作为年底考核各新城管委会、园办和局系统目标责任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性考核评级为A或者抽查合格率高于90%的单位表扬;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性考核评级为C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单位通报批评;对管理混乱尤其出现非法倾倒、堆放、转移和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事件的,全部移交新区环境监察支队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统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单于4月10日前上报新区环保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其中,年产危废量在3吨以下的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小汽修行业,可视情只报名录、数量,也可参照3吨以上企业统计上报。今后,将适时予以动态更新。
(二)对企业上报的自查结果和规范化管理普查情况进行汇总,于8月3日前,将汇总结果与普查工作总结上报新区环保局。
请各单位结合省、新区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结合本单位人员、工作特点,尽快制订出具体计划,严防统筹不细、计划不周、协调不力而出现忙中出错、忙不过来或乱忙一气,力求通过统筹兼顾,倒排工期,及早安排人员,及时组织展开,以我为主地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各单位在组织企业规范化管理自查和普查中,如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上报;如有条件相对成熟、具备示范观摩基础的涉危废企业,也请推荐上报。
联系人:李 政
电 话:(029)33585031
邮 箱:46141703@qq.com
附件:包含以下附件内容.pdf
1.西咸新区XX新城(园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一览表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汇总表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自查汇总表
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