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补充通知
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
新区环保局陕西咸环函﹝2017﹞38号文件对2018年度新区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摸清新区固体(危险)废物底数,现就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进行全面申报登记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登记范围要求
凡在新区区域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依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单位,均列入申报登记范围。分为以下三类:
(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二)产生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单位;
(三)依法从事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单位,包括:
1.经新区、新城管委会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危险废物集中存贮点、医疗废物中转站;
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需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
二、排查工作要求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申报登记排查工作,按照申报登记范围,分类梳理制定申报登记单位名单,组织申报单位培训或参加省级培训,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在梳理企业名单时,固废管理业务口应与环统、环评业务口充分协调,与本辖区工信、发改、卫生部门充分协调,确保企业名单覆盖全面、真实。省环保厅梳理了部分申报行业及单位名单,请在西咸新区环保群(105268849)下载,该名单供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参考完善本辖区排查名单,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排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该名单。
(二)经排查并确定纳入申报登记管理的单位可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随时进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内容及申报方式按《关于开展2018年度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陕西咸环函〔2017〕38号)执行。
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自2018年2月起,每月向新区环保局报送排查开展情况,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辖区内申报登记排查工作情况报新区环保局。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新区环保局对各新城环保局、园办环保部门2018年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
三、有关要求
各新城环保局、园办环保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为保障申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便于交流沟通,请各新城环保局、园办环保部门将本辖区确定的信息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传真号、QQ号等),于2018年2月15日前报新区环保局。
联系人:李政
电 话:33585031
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