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非特定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
为落实省环保厅加强非特定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提出的防范该类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危险废物尤其是非特定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非特定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环办发〔2018〕1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关于加强非特定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请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4月30日前上报新区环保局以下情况:
二、由在省、市许可的具有非特定行业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单位,拟建立废矿物油收集中心的企业。
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