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重污染应急办发〔2018〕7 号 |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相关部门、各园办:
自1月23日清晨起,随着东路冷空气活动加强,大气扩散条件好转,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午后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整体处于良至轻度污染水平。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经市预报预警组结合中央气象台寒潮蓝色预警信息综合研判分析后认为:24日至26日,受冷空气和降水共同影响,整体大气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消除,霾过程将持续减弱消散。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月23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响应。新区决定与西安市同步解除。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相关部门和园办务必于1月25日(周四)17时前,将本次应急工作总结(1月12日至1月23日)书面上报新区治霾办。
联系人:张 昊 电 话:33585033
传 真:33585981 邮 箱:42084146@qq.com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18年1月23日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 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