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重污染应急办发〔2017〕2号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相关部门、各园办:
据省空气质量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1日-2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短时间严重污染。新区决定与西安市同步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为橙色预警,并于12月1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相关部门、各园办认真落实应急措施及相关工作。
一、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和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4.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指导市民按照污染等级合理使用专用防护口罩,对空气净化器使用进行规范明确;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第一梯队的医院名单;每日向社会公布新区医疗救助力量及接诊情况,有序指导市民就医,提高全域医疗接诊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时间。
2.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5.交通部门进一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发改部门督导大唐热电、陕西渭河和西安热电等电厂在保证供热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2.工信、环保部门督导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减排措施。
3.城管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全域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商混车等禁行工作,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限行管控工作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市环告字〔2017〕1号)执行。
4.城管部门强化道路保洁措施。按照白天不少于3次的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冲洒水保洁作业,夜间结合气象条件,科学调整作业方式和道路冲洒频次,增加道路吸尘车吸尘作业频次。
5.交通部门对连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国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湿扫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湿扫1次;督导全区汽修企业喷烤漆作业实施错峰作业(每日8时至17时停止作业)。
6.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7.建设、城管、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征迁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域范围内除市政抢修抢险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8.建设、市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
9.建设部门督导辖区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和二灰石拌合场停止生产。市政单设的新城(园办)由市政部门负责督导二灰石拌合场停止生产。
10.国土部门督导砖瓦窑厂、砂石厂停止生产。
11.工信部门督导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
二、几点要求
1.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相关部门及各园办立即响应,及时升级预警等级并落实相应减排措施,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每日下午16时前,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上报。
2.新区治霾办、督查室将对各单位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抽查。未启动或启动迟缓的,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刘 媛:33585985 张 昊:3358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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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17年11月30日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