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17年散煤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西咸治霾办发〔2017〕20号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17年散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园办:

现将《西咸新区2017年散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咸新区治污降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西咸新区2017年散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下达散煤削减目标全面完成,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严控秋冬季散煤污染反弹,持续改善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无煤区”目标和“全面整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突出“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重点,采取清理或替代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居民生活、供热清洁化,统筹推进“清煤”“退煤”工作,减少煤烟型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散煤削减

1.加大燃煤锅炉拆改。10月底前,20蒸吨以下地方燃煤锅炉全面实现“清零”。沣东、秦汉和泾河范围内具备条件的驻军燃煤锅炉加快实施“煤改气”或集中供热。沣东新城加快沣东热力和沣东华能热力4台460蒸吨“煤改气”建设进度,咸阳沣河集中供热公司年内启动5台380蒸吨“煤改气”工程,力争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新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

2.加大炉灶燃料清查整治。11月15日前,沿街餐饮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大中型企业食堂和施工单位燃煤大灶,全部改用清洁燃料,禁止原煤散烧。

牵头单位:新区城乡管理局(餐饮门店、水利和绿化等工地大灶)、新区规划建设局(房建、市政工地大灶)、新区治霾办(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大中型企业食堂)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

3.年底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企业燃煤设施全部予以拆除,温室大棚和禁养扩展区及可养区农业生产单位完成“煤改电”、“煤改气”或其他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新区城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

(二)洁净煤配送

4.完善洁净煤配送相关制度。10月底前,建立完备的洁净煤配送中心和网点运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煤质标准、工作流程、洁净煤供应对象,进煤、出煤动态统计等制度,确保洁净煤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全过程规范、可控,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

5.研究出台洁净煤支持政策。深入开展调研,制定洁净煤配送财政补贴政策,提高群众使用洁净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牵头单位:新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治霾办配合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

(三)源头管控

6.清理所有散煤销售点。巩固散煤取缔成果,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场所开展“回头望”,定期巡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散乱污聚集区、农村等区域的排查检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厉打击无场地非法销售行为。对扰乱经营市场,通过直送方式、走街串巷销售散煤行为,要追溯源头,依法从严惩处。

牵头单位: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7.涉煤“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按照省颗粒物防控暨冬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扩大摸排范围,重点加大砖瓦、水泥粉磨站、塑料加工以及涂料、油墨、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的摸排清理,优先清理取缔所有涉煤“散乱污”小加工厂、小作坊。

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园办

8.加大洁净煤质管控。建立洁净煤配送备案和煤质检测及通报制度。对各新城及街镇配送的洁净煤按批次进行抽检,检测结果及时通报。各用煤单位及洁净煤配送中心建立包括煤炭采购时间、批次、数量台帐等内容的管理台帐及相关支撑资料档案,及时提供给新区质监局。

牵头单位:新区质监局

配合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治霾办、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

9.加强劣质煤流入通道查禁。组织各新城城乡管理部门,一是联合街镇、村组建立劣质煤查禁体系;二是结合渣土车清运检查点,设置劣质煤查禁点,严禁劣质煤运输车辆通行。

牵头单位:新区治霾办

配合单位:新区公安局、新区城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

(四)清洁能源替代

10.优先发展清洁供热。因地制宜推进干热岩、太阳能光伏和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术,以及工业企业余热资源利用,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沣西新城应加快干热岩供热项目建设。年底前,实现新增供热面积200万平米。

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配合单位:新区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

11.重点实施管道燃气建设。扩大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大力实施“气代煤”工程。加大与省燃气集团协作,年内推动建设一批“气化新区”示范工程;对于管道不能覆盖区域,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采取分散式等供气方式,解决改气难问题。同时,鼓励居民积极开展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

牵头单位:新区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各园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各相关单位和各新城、园办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工作;对已完成年度削减任务的,应继续加大排查,不漏一户,实现早减多减;未完成任务的,要加快进度,扩源增效,超额完成硬指标。各牵头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及时汇总上报,由新区治霾办统一研究、协调解决、协同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新城园办是散煤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六定”原则尽快制定细划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积极落实新区管委会与省燃气集团签订的“铁腕治霾”气化项目框架协议确定事项,加快推进“气化新区”建设。
  (三)工作台账完备。各牵头单位和和各新城要建立健全散煤治理工作台账,全面收集治理过程的相关资料和佐证材料,按照省上散煤削减核算方法,认真核算散煤削量,确保散煤减实减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新区新城两级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空气质量现状、散煤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清洁替代及相关奖补政策的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考核。新区治霾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督导各新城、园办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实行月调度制度,各新城、园办和新区相关部门每月5日16时前书面上报进展,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和创新亮点(见附表)。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严格实施问责,并将结果纳入季度目标考核。

附表:

1.《西咸新区    新城(园办)2017年度散煤综合治理月进展统计表》

2.《2017年度散煤综合治理月进展统计表(新区各相关部门)》

附表1:

西咸新区    新城(园办)2017年度散煤综合治理月度进展统计表( 月份)

填报单位:(新城园办治霾办)

序号

街  办

燃煤锅炉拆除

散煤销售点取缔

居民改清洁能源

涉煤“散乱污”清理取缔

餐饮店和食堂改清洁能源

其他削减量(吨)

小计

数量(台)

削减量(吨)

数量(家)

削减量(吨)

数量(户)

削减量(吨)

数量(家)

削减量(吨)

数量(家)

削减量(吨)







































































1.工作亮点:

2.存在问题:

3.采取主要措施:

上报时间:每月5日16时前。

附表2:

西咸新区2017年度散煤综合治理工作月度进展统计表( 月份)

填报单位:(新区各相关单位)

序号

承担工作任务

月度进展

累计进展

存在问题

工作亮点

备注





























上报时间:每月5日16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