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湖水质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新城环保局,各园办环保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河流、湖库水环境质量监管,及时发现解决河湖水质异常情况,保障新区河湖水质,决定开展河湖水质专项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即日起各新城园办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河流、湖库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巡查河湖水质有无感官变化;已截流封堵的排污口有无反弹;截流封堵排污口工程进展情况;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上下游周边有无异物或异常情况。
二、巡查频次
巡查工作由各新城园办环保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同志带队,部门负责人带队巡查每两周至少一次;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巡查每周至少一次。每次巡查需覆盖辖区所有河湖。
三、巡查要求
1、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结束后要如实填写巡查记录,由带队领导签字确认。
2、上报巡查情况。巡查过程中及时上报巡查情况,由带队领导以本人手机将微信定位和现场照片发送至“西咸新区河湖水质巡查工作群”备查。
3、督查落实情况。新区环保局将随机对各新城园办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未按巡查内容和频次开展巡查工作的,一律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联系人:吴春辰 18092094679 传真:33585981
附件:1. 新城(园办)河湖水质巡查记录表
2. 新城(园办)河湖水质巡查统计表
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4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4日印发
附件1
新城(园办)河湖水质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 |
巡查河湖 | |
巡 查 情 况 | |
处 理 结 果 | |
签 字 | 巡查员: 带队领导: |
附件2
新城(园办)河湖水质巡查统计表 | ||||||
序号 | 巡查时间 | 巡查河(湖)段 | 巡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巡查人员 | 带队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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