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县 (开发区、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天台西路向西500米,天台四路6号门口焚烧垃圾,气味刺鼻。 |
西咸新区 |
4月14日晚,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局、三桥街道办核查发现,该处存在垃圾,现场有焚烧痕迹。 |
是 |
三桥街道办连夜对垃圾进行清运,4月15日清运工作全部完成。 三桥街道办党工委要求赵家堡村两委会开展全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未及时清理的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沣东新城纪委对赵家堡村两委会3人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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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15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沣泾大道泾阳县高庄镇蒋刘村南边沣泾大道项目部夜间施工噪声大,污水乱排影响村民用水,扬尘大。 |
西咸新区 |
该项目为沣泾大道北段市政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污水顶管施工,施工方为陕西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管方为秦汉新城基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月14日,秦汉新城环保局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夜间施工行为,现场黄土裸露,未按照要求进行湿法作业,有扬尘。其污水顶管作业施工时有地下水排出,现场在施工区域设置有蓄水坑,未发现乱排污水现象。 |
是 |
4月15日上午,秦汉新城环保局对施工方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降噪措施,尽量不要夜间施工。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对现场裸露土方进行覆盖,严格落实降尘措施。 4月15日下午,秦汉新城环保局再次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已对土方全覆盖,洒水车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已将产生噪音的发电机搬离村民房屋一百米以外,并对其进行隔音降噪措施;对蓄水坑周边进行围挡,密目网封闭,并设置夜间红色警示灯,保证安全作业。 秦汉新城纪委对监管方秦汉新城基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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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15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沈家寨村再生聚酯有限公司生产塑料瓶,污水乱排噪声大。 |
西咸新区 |
投诉涉及的应为陕西智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的分拣、粉碎、洗涤作业。2016年10月,沣东新城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后经两次复查,无生产迹象。 2017年4月14日晚,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局、三桥街道办核查发现,现无生产迹象。 |
否 |
三桥街道办安排对该村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因噪音和排放污水影响群众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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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16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陕督察,污染型塑料清洗厂停业,经过四个月的时间,风头过后此类行业仍继续大量生产,投诉人屡次拨打“12369”热线无果,希望此次省委第一环境督察组能对污染型的塑料加工厂予以彻底取缔,此类行业地址为:(未央区:1号污染源洛门路西唐村汉城遗址区内,2号污染源邻近1号污染源,3号污染源位于未央区罗高路中查村卫生室以南,4号污染源位于罗高路南口向北300米路东小路尽头左转,5号污染源位于罗高路南口向北石马湾农家乐向北300米路东小路尽头,6号染污源位于谭家街道浴场路西安商丹物资有限公司西隔壁。灞桥区:1号污染源位于方家村立交庆华驾校旁,2号污染源位于席王街道鹿塬街榕丰草莓基地正对面。长安区:1号污染源位于老韦鸣路西口5号,2号污染源位于航天大道西安再生资源市场门口小路向西400米路东,3号污染源位于长安区南横线里杜村村口。雁塔区:1号污染源位于雁翔路往西路南,2号污染源位于鱼化街办鱼斗八一村加油站东50米路南,3号污染源位于双旗寨村埔文贝尔幼儿园对面巷子内向西300米路南,4号污染源位于双旗寨村埔文贝尔幼儿园对面巷子内向西350米路北,5号污染源位于西部大道耐乐出租车快修南门内。临潼区:1号污染源位于行者街办行斜路陕股水务有限公司隔壁,沣东新城:1号污染源位于沣东新城大白店村,2号污染源位于沣东新城西宝疏导线八一村正华驾校向西400米,3号污染源位于沣东新城三桥街办天台八路付三路5号,4号污染源位于三桥街办后围寨村10组。户县:1号污染源位于五竹镇大庞路西150米,2号污染源位于秦渡镇正小路振兴机械厂东400米,3号污染源位于秦渡镇正小路振兴机械厂东300米。 |
未央区
灞桥区
长安区
雁塔区
临潼区
西咸新区
户县 |
未央区: 1号、2号污染源位于未央宫街道西塘村,2016年底由未央宫街道办事处整治关停,2017年3月私自复工。4月15日汉城街道办联合环保未央分局、西唐村村委会对西唐村采取地毯式排查。发现有5家生产塑料加工的黑作坊,都有造粒、粉碎等生产所需设施设备,且无任何手续。 3号污染源位于中查村卫生室以南,为永和加工厂、塑业加工厂,2厂共有粉碎塑料机器3台,水泥加固循环水池2个,循环水不外排。存在刺鼻气味,涉及大气及水污染,2厂均无任何证照。 4号污染源位于罗高路南口向北300米路东小路尽头左转,内有大型压缩塑料机器1台,粉碎塑料机器1台(干粉),无渗水池;存在刺鼻气味,涉及大气污染,该厂无任何证照。 5号污染源位于罗高路南口向北石马湾农家乐向北300米路东,为远景塑料厂、天川塑料厂、王小直塑料厂,3家共有压缩塑料机器3台,粉碎塑料机器4台,水泥加固循环水池3个,用作机器降温使用,循环水不外排;存在刺鼻气味及下渗水污染,涉及大气及水污染,3家厂均无任何证照。 6号污染源位于谭家街道渔场路,2016年5月租用下水腰村村民土地,收购塑料瓶加工粉碎,有塑料粉碎机6台,,现场堆积生产材料(塑料瓶)约50吨,无任何证照手续。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汉城街道办对包括3、4、5号污染源在内的12家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拆除取缔,共拆除违法机器设备16台,处理非法加工池14处。2017年3月27日,汉城街道日常巡查时发现,已被拆除企业有重新进行塑料加工活动的现象,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搬离取缔。 灞桥区: 1号污染源位于灞桥街办豁口村庆华驾校旁,为东箭塑料加工厂,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环评手续,从事废旧塑料加工,涉及大气污染。 2号污染源为国华废品收购和熊印超废品收购站2家企业,不具备加工、生产权限,其加工行为属超范围经营,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长安区: 1号污染源为长安区联盛废旧塑料回收场,位于大兆街道三益村。2016年11月30日,长安区多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场进行了取缔。4月1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有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搬离现场。 2号污染源为长安区童建伟再生资源回收站,地址位于韦曲街道简王井村,2017年3月24日注册。该站将回收的废旧塑料瓶经分拣、粉碎后外售,无清洗工序,无废水、废气排放。 3号污染源为西安佳源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已责令停产,查封了生产电源。之后,多次检查未发现生产行为。 雁塔区: 1号污染源为雁塔区三兆村村南的废旧塑料回收站。该站未办理营业执照,有2套粉碎机、2套传输机和2个粉碎塑料清洗池,主营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污水排放现象。2016年12月2日,曲江街道办组织城管、供电等部门,对该站生产电机进行了拆除,中断了供电。2017年3月22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站出现复工,立即责令停产,并拆除和搬离了生产设备。3月27日和4月5日,在两次检查回访时该站已停产,设备电机已拆除,正在进行搬迁。 2号污染源为西安市雁塔区全联塑料厂,位于鱼斗路周宋村村西工业园。该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评手续,主要经营回收破碎废旧塑料饮料瓶,无冲洗工艺,不产生生产污水。4月11日,环保雁塔分局和鱼化寨街道办现场检查时,该厂未进行生产,未发现异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产。环保雁塔分局向该厂下发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和《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4月11日,该厂已开始清理现场堆积的废旧塑料瓶,计划4月17日清理结束;4月12日拆除了塑料粉碎设备。 3号污染源塑料加工厂位于双旗寨村博文贝尔幼儿园对面巷子内向西300米路南。4月15日,鱼化寨街道办和环保雁塔分局检查发现,该厂没有办理工商执照,厂内有塑料破碎设备2套,主要生产工艺是对回收的塑料管材进行破碎,无冲洗工艺,破碎后直接装袋运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厂区内无污水直排情况,无明显异味。 4号污染源塑料加工厂位于双旗寨村博文贝尔幼儿园对面巷子内向西350米路北。4月15日,鱼化寨街道办和环保雁塔分局检查发现,该厂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备案证书,有塑料破碎设备2套,主要生产工艺是对回收的塑料管材进行破碎,无冲洗工艺,破碎后直接装袋运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厂区内无污水直排情况,无明显异味。 5号污染源位于雁塔区杜城村南边场地,为雁塔区文华聚脂塑料回收站。4月16日,电子城街道办检查发现,该站办理了营业执照和西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有1套压缩设备和1套塑料瓶输送设备,主营废旧塑料回收,对废旧塑料进行物理压缩,不涉及污染清洗情况。当日检查时该站为停产状态。 临潼区: 1号污染源为西安市华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16年11月停产,环保部门将其查封,进行了断电。2017年3月底该厂对相关生产设备拆除完毕,原料已清理。停产期间,临潼环保分局3次对该厂进行了复查,均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恢复生产问题。4月15日,环保临潼分局、临潼区行者街办再次核查发现,该厂机械设备已拆除,厂区内无生产原料堆放,不具备生产能力。 西咸新区: 1号污染源为金鑫塑料制品厂,位于斗门街道八一村,原是一家收购废旧塑料瓶企业。2016年12月,沣东新城环保局向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立即停产,拆除所有设备。斗门街道办将该厂封停,并拆除了清洗设备。在2017年3月底,发现存在私自偷产行为。 2号污染源为远东塑料制品厂,位于法定代表人谢小梅,原是一家收购废食用油、饮料塑料瓶为主的回收企业,压缩打包后卖出。2016年,斗门街道办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将该塑料厂查封,要求清理场内未压缩的废旧瓶子。经2016年12月24日、25日复查,该企业已停产,正在清理塑料瓶。2017年3月底,发现存在私自偷产行为。 3号污染源为陕西西北废旧塑料有限公司,位于天台八路付三路5号,2016年3月前为陕西瑞鑫化纤有限公司分厂,原为收购塑料瓶、粉碎企业。2016年12月检查时,未见清洗塑料废水排放,执法人员责令不得恢复生产,并拆除3台破碎机,2台洗料机。2016年12月18日,三桥街道办复查时,3台设备已拆除。2017年3月底,发现存在私自偷产行为。 4号污染源实为位于三桥街道后卫寨村13组的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伟平塑料厂,经营塑料瓶收购及粉碎。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夜间停产状态,现场存有塑料废瓶和破碎机、传送带等若干生产设备。 户县: 1号污染源为户县苏源塑料回收场,位于五竹镇韩旗寨村南。4月15日,户县环保局、五竹镇、秦渡镇现场检查发现,该场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经营。现场存放有大量回收的饮料瓶等,有1台破碎设施,未进行污染型塑料清洗,无废水排放。 2号污染源为陶小东塑料加工厂,位于秦渡镇南待村南,无经营手续。4月9日,开始使用1台破碎设施,对回收的废旧塑料进行破碎后装袋出售。破碎过程中需使用少量井水进行设备冷却,冷却水有外排现象。 3号污染源为赵妮娃塑料厂,位于秦渡镇南待村南,无经营手续。4月开始使用1台破碎设施,对回收的废旧塑料进行破碎后装袋出售。破碎过程中需使用少量水进行设备冷却,冷却水有外排现象。 |
是 |
未央区: 1、2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汉城街道办联合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对排查出的5家黑作坊予以拆除取缔,对现场堆放的材料进行清理,4月15日18时全部完成。对黑作坊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4、5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3日,汉城街道办联合城管执法第七中队、汉城工商所等部门,再次出动40余人,2台装载机、1辆拉运车对17家污染企业(含编号3、4、5号污染源)进行捣毁拆除行动,共捣毁34台机器,至此塑料污染企业已被彻底取缔。 6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3日上午,谭家街道办事处、浐灞管委会园区办、浐灞广运潭工商所,浐灞执法第五大队等部门对该塑料厂进行关停取缔。现场采取断电停止生产,对粉碎机进行查封,限4月20日前全部搬离。 未央宫街道党工委对西唐寨村村委会主任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村两委会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未央宫街道党工委对未央宫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科科长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 汉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东查村村委会主任、西查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责令市容科科长作出书面检查。 谭家街道办事处责令环保所干部1人作出书面检查。 灞桥区: 1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灞桥区灞桥街办向东箭塑料加工厂下发取缔通知,责令其立即停产,并采取停电、封存配电设备等措施,要求4月17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处理剩余物料。4月17日上午街办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城市管理办等部门对其进行取缔,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剩余物料责令其限期清理完毕。同时,灞桥街办责令场地出租方及厂方负责人,限其4月22日前拆除完毕。 2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环保灞桥分局、席王街办联合执法,现场捣毁塑料造粒加工设备,对其它清洗、粉碎设备,要求经营人限期3天自行拆除。由村委会安排专人24小时监督,城管队员不定时检查,限期三天清理周边废弃物。3日后,若不能自行整改到位,将强制取缔。席王街办对两家业主进行批评教育。 灞桥街道办约谈了豁口村村委会主任、责令城市管理办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长安区: 1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长安区要求大兆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2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长安区要求韦曲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3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环保长安分局责令、兴隆街道办要求其6月11日前关闭搬迁。 雁塔区: 1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曲江街道办事处和环保雁塔分局再次组织供电部门,出动吊车和货车,暂扣了企业粉碎机和清洗池,切断了企业生产照明电源,要求企业在4月22日前清运完毕企业内的废旧塑料。 3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停生,双旗寨村委会向该厂下发了《停产停工通知》,要求于4月17日前自行拆除加工设备。当日,该厂开始拆除工作,4月15日下午已完成塑料粉碎设备拆除工作。 4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停生,双旗寨村委会向该厂下发了《停产停工通知》,要求于4月17日前自行拆除加工设备。当日,该厂开始拆除工作,4月15日下午已完成塑料粉碎设备拆除工作。 5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电子城街道办组织工商、城管等部门,现场暂扣了企业营业执照,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切断了生产电源,责令立即拆除厂区内简易棚房,清运已压缩成捆废旧塑料,4月26日前完成清运。 曲江街道纪工委给予党政办公室1人通报批评、1人进行诫勉。 雁塔区鱼化寨街道纪工委对司法所副所长通报批评。 临潼区: 下一步,环保临潼分局、临潼区行者街办将联合加大对该厂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西咸新区: 1、2、3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该3处污染源均存在查办后私自恢复生产行为,3月31日,沣东新城党委办印发通知,责令三桥街道党工委、斗门街道党工委立即采取措施、再次查处。斗门街道党工委立即下发了停产通知书,责令金鑫塑料制品厂、远东塑料制品厂拆除设备、清空物料,同时安排环保人员对搬离情况进行督查,目前设备已全部拆除清理;4月11日,三桥街道党工委对陕西西北废旧塑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强制拆除,已不具备复产能力。4月14日晚,现场检查时,该3处厂内设备已拆除,物料已清理。 4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三桥街道办立即责令该厂停产,要求3日内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空厂内所有物料,于4月20日前彻底搬离。 沣东新城环保部门牵头,在全新城范围内加强对办理案件开展“回头望”及跟踪查处力度,加强长效管理。 沣东新城给予斗门街道办、三桥街道办城市管理科科长以及八一村、后围寨村两委会共5人诫勉谈话;对斗门街道分管副主任、三桥街道分管副主任提醒谈话。 户县: 1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户县环保局、五竹镇对该场营业执照核定业务范围外的塑料破碎业务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已于4月16日上午拆除到位。 2、3号污染源处置整改情况:4月15日,户县环保局、秦渡镇责令陶小东塑料厂、赵妮娃塑料厂立即停止生产,对破碎设施进行拆除,2家经营户设备已于4月16日上午拆除到位。 下一步,五竹镇政府将加强对户县苏源塑料回收场的日常监管,防止该回收场人事经营执照核定之外业务。秦渡镇政府将加大对陶小东塑料厂、赵妮娃塑料厂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五竹镇政府对苏源塑料回收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其不得从事超范围营业活动。 秦渡镇政府责令南待村村委会主任、南待村二组组长(网格员)作出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