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脱贫劳动力(监测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指南

补贴对象

西咸新区跨省就业建档立卡脱贫户(含帮困对象)和三类人员监测对象。

补贴标准

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贴仅限当年度内产生的交通费用,按照脱贫人口户籍地和跨省就业地之间的交通票据金额据实补贴。

申报资料

一、《西咸新区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二、申请年度内来往户籍地与跨省就业地之间脱贫劳动力本人实名制购买的交通票据凭证;

三、脱贫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本人“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程序

村级初审。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镇(街)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西咸新区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补贴所需资料。

镇(街)审核。村(社区)委会初审后,报镇(街)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镇(街)填写《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不少于7天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补助人员信息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

新城审核汇总。镇(街)将申请资料、公示照片及汇总表报送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并于每月8日前报送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新区复核发放。每月12日前,由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审核汇总各新城情况后报新区乡村振兴局,由新区乡村振兴局复审后,在“一卡通”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新区财政金融局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