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西咸新区关于工程类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工作办法》

近日,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西咸新区关于工程类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工作办法》(陕西咸农办发〔2023〕1号),为方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动员当地群众参与

1.加快开发就近就业岗位。一是鼓励工程类企业吸纳当地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参加工程建设,充分考虑当地可就业人员数量、就业困难程度及收入水平、岗位职责内容等因素,科学设定岗位总量,合理确定岗位薪资标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为本地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群体就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二是组织辖区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工程类企业提供一批低门槛就业岗位,每家企业提供的岗位数量不低于企业年度用工总需求数量的5%,定向招用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同时加速落地吸纳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项目,尽快发挥带动本地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就业作用。

2.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一是各工程类项目所在地各镇(街)要与相关部门和本辖区用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务工,协调企业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群体;二是培育壮大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

3.建立劳务经纪人队伍。采取补贴电话费、提供就业信息等方式,以农村劳务包工头、工程建设包工头、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在辖区每个街镇扶持发展1—2名劳务经纪人,稳定建立一支有一定号召力、乐于助人、积极主动、思想端正的新区劳务经纪人队伍,架起务工群众和用工企业的信息传递桥梁。

开展定向技能培训,畅通信息传递渠道

1.定制培训计划。围绕当地工程类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结合各镇(街)培训需求摸排情况,按照市级培训政策规定和年度任务,结合辖区工程类企业的用工需求制定好培训计划,组织农村符合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转移就业劳动者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向培训合格的人员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同时鼓励支持本地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获得技能等级证书,获得相关职业资格,并将向相关企业进行推荐,充分实现家门口稳定就业。

2.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多形式开展针对本地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专场招聘活动,确保每半年不少于1次;在街道、社区等人员聚集区域及时张贴招聘信息,依托“秦云就业”、“西咸人才”等线上平台持续推送岗位信息;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就业招聘服务供给渠道。

(联系部门:基层工作部  联系电话:33585973)

原文链接: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关于工程类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