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17项措施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创业

8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乡村振兴局等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我省出台的《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措施》)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支持措施》包含“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信息对接、优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保障”等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两个通道、一个环境、三大支持、三项保障”。

打造两个招引通道。我省将及时发布各行业支持返乡创业政策,精准摸排在外人员发展情况和返乡创业意愿,建立外出人员联络机制,打造镇、村招引通道;用好驻外机构等社会资源,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针对陕籍在外创业人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打造县级招引通道。

优化创业营商环境。我省将根据返乡创业企业、人员培训需求,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对参加返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建设县域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开展示范平台创建,支持引导各类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及园区,针对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的经营场地,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贷款等创业服务;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一批面向城市消费的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提供三大支持。在资金支持上,我省将发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奖补;在金融支持上,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或企业提供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贴息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返乡创业企业的农业产业予以一定保费补贴;在税费减免上,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税时间,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强化三项保障。在用地保障上,我省将旧宅基地腾退节余指标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指标、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创业生产经营。在科技保障上,推进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乡镇全覆盖,选派千名“三区”科技人员,对口帮扶县域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科技特派团对接帮扶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将15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同时纳入支持范围。在公共服务保障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