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党委宣传部,西咸新区作家协会: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20年度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的通知》(陕宣函〔2020〕1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新区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陕西提出的“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2.着眼为伟大时代立传,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迎接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主题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聚焦我省践行“五个扎实”、奋力追赶超越的火热实践,抓好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进一步讲好中国故事,弘扬民族精神,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和扶持范围
1.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面向在陕西省登记注册的创作或出版机构,不接受编剧或作者个人申报。主要扶持原创性的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大型音乐等门类作品的创作和文艺类图书出版(仅限单部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
2.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面向作者或编剧。主要资助戏剧剧本、影视剧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等作品创作。
3.一个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出版社除外),往年获得扶持或资助的,原则上应在原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已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项目不再扶持资助。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重大文化精品扶持的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在2021年6月之前完成,自筹资金应达到总预算的60%。影视剧项目原则上应当在陕西立项,且已有实质性进展。多方联合创作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跨省合作的项目,省内创作机构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全国性评奖的申报权,陕西省委宣传部拥有推荐权(须有书面授权书)。改编的作品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图书出版须有作者授权。
2.申报重点文艺创作资助的项目应该由西咸作者创作并以陕西为题材,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
3.经往届评审未入选的项目不得再次包装申报。
(三)申报渠道
1.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
(1)省属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省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筛选报送。
(2)市属及以下创作机构(登记机关为市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所在新城党委宣传部筛选报送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2.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编剧或作者可通过所在新城党委宣传部筛选报送,或通过新区作家协会报送。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与word版电子文档(请注意区分重大、重点两类项目)。表格下载邮箱:sxwyxc@126.com,密码a9632147。
2.申报重大文化精品扶持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图书需提供样稿,影视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和完整剧本(电视剧还需提供分集梗概),戏剧、广播剧需提供剧本。以上材料需要电子版word文档,不需要提供纸质文本。
3.项目要求中所规定的授权书或协议书(需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1.各新城党委宣传部可推荐重大文化精品、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各1个,新区作家协会可推荐重点文艺创作项目3个。广播剧不占推荐数量指标。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筛选报送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推荐单位所属人员及其亲属应当主动回避,不得申报项目。
3.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附推荐报告、项目申报表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ixianwhxc@163.com。
附件:《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和《陕西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齐贤会 联系方式:3318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