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3〕14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66号)文件要求,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组织开展西咸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了完善的项目成果。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4月30日西咸大厦1322会议室就西咸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4:30

地点:西咸大厦1322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西咸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新区、新城(园办)、街镇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需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西咸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测算的成果内容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四)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西咸大厦1321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本次听证会可通过现场、网络两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2024年4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公民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证书正本。网络报名则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赖存尚    联系电话:029-33585029   邮箱:316709457@qq.com)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