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西咸新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以下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离校2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含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正常申请;
(二)就业困难人员,指创办实体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返乡农民工是指①曾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以外务工并回到原乡镇范围内创业;②曾在户籍所在地区县以外务工并回到原区县范围内创业;③曾在西安市以外务工并回到西安市范围内创业的农村户籍人员;入乡农民工是指在西咸新区创业的农村户籍人员(户籍地不限);农民工的户籍地址须明确显示村、组信息。
二、补贴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本人,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享受一次。
(二)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首次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13至18个月期间,向创业所在地新城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请人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且不得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就职。
(四)申请人如存在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情况,均不得申请。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等资料。
5.营业场所实景照片(1-2张),照片显示营业场所名称、法人、营业执照“三合一”。(法人持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的照片)
(二)个性资料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历认证证书等资料;
7.返乡农民工需提供外出地社保缴纳凭证或工资凭据、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佐证资料。
五、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将补贴企业及个体名单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创业人员账户。
六、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须开通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金融功能。
(二)该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超过申报期限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七、各新城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89108009
沣西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8020464
空港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3636854
秦汉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3185117
泾河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6381794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一、贷款对象
(一)个人借款人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以下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
(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指上述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二、贷款额度、期限
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条件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申请材料(人社部门所需资料)
(一)个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离)婚证(未婚不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从事家庭式种、养殖业,可以村委会或居委会以上确认证明申请贷款);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5.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符合免除反担保条件的或以资产抵押、质押的无需提供)。
(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并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5.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或者秦云就业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与申请项目法人一致;
(三)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四)申请人可向创业项目经营所在新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而非户籍所在地;
(五)夫妻双方不能同时申请创业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七、各新城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89108009
沣西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8020464
空港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3636854
秦汉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3185117
泾河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6381793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一、贷款对象
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二、贷款额度、期限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四、申请材料(人社部门所需)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五)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
(七)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八)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或者秦云就业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贷款的主体资格须是小微企业本身,而非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个人。多个公司用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也可以小微企业申请贷款。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凭营业执照办理。
七、各新城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89108009
沣西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8020464
空港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3636854
秦汉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3185117
泾河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9-36381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