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9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5年第008号)


近期,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2类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20批次,不合格9批次;调味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在泾河新城老五早餐店抽检的油饼(加工日期:2024年9月2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28mg/kg,标准值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2.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陈小蛮蒜香炸鸡餐饮服务店抽检的煎炸油(加工日期:2024年9月26日),极性组分检出值45.3%,标准值为≤27%。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在沣西新城五小福米线店抽检的煎炸油(加工日期:2024年9月26日),极性组分检出值41.1%,标准值为≤27%。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在沣西新城立谷唐元火锅店抽检的筷子(消毒日期:2025年3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195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在泾河新城文塔杨家匠陕菜馆抽检的筷子(消毒日期:2025年4月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42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在沣西新城小乔家常菜馆抽检的筷子(消毒日期:2025年4月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39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在沣西新城腊余年餐饮店抽检的勺子(消毒日期:2025年4月2日),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在西安大厨小馆餐饮有限公司沣明路店抽检的筷子(消毒日期:2025年4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28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抽检的碗(消毒日期:2025年4月14日),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新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相关新城分局按规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新城分局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