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镇城乡低保边缘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崇文镇城乡低保边缘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持有辖区户口的群众,无车无二套商品房,没有拆迁款,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的1.5倍即是975元。

二、办理依据

陕民发〔2020〕138号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残疾证

3、个人申请书

4、身份证5、信合卡

四、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

五、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崇文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029-36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