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崇文镇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持有辖区户口的群众,无车无二套商品房,没有拆迁款,每人每月收入低于农村650元,城市800元。

二、办理依据

市民发〔2022〕91号关于印发《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三、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残疾证

3、个人申请书

4、身份证5、信合卡

四、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

五、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崇文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029-36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