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台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钓台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服务便捷高效。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规范公开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公开的重点,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信息发布准确、公开形式规范。

(三)及时公开公布。通过政务公开栏、办理服务指南、服务热线等形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务、宣传信息373条,办理领导信箱和12345市民热线107条,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1


1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钓台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够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率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