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制定街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街道经济。
五、抓好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
六、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七、抓好社会事业和街道基础设施建设。
八、承办新区、新城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